各市局,省特检联盟: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9〕47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壮任组长(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地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检查,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领导,监察机构、检验机构、执法机构密切配合,确保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明确工作目标。省政府指定的重大活动举办地,合肥市的庆祝活动、晚会、游园等举办场所,以及合肥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要场所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黄山、九华山重点旅游景区以及芜湖市方特游乐园不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其他地区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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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级质监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等要强化安保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一)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事故隐患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属于重点监控的设备,必须做到100%使用登记、100%持证上岗、100%定期检验、100%隐患排查和100%完成隐患处置。
(二)各级质监部门要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以及集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国庆节前完成辖区内重点监控设备的巡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加大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督查整改工作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积极配合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定期检验以及保障性检验工作。省特检院对省政府指定的重大活动举办地,合肥市庆祝活动、晚会、游园等举办场所,以及合肥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要场所在用特种设备,属于完成定期检验半年以上的(4月30日之前已实施定期检验的),在8月31日前再进行一次免费保障性检验;检验周期在8月31日之后的,提前实施定期检验,并在9月25日前,对一些重点设备再进行一次技术性检查。
(四)各特种设备应急抢险专业队伍要对救援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必要的救援战术演练,各索道和A类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在国庆节前要举行一次应急救援演习。
四、加强工作调度。各地要参照奥运安保的做法,在国庆保障期间(9月25日至10月10日)对重点调度单位实施监控值守,各级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和应急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警戒,全天候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对黄山、九华索道和芜湖方特游乐园等单位,省局实行重点调度,每日一报,重要情况立即报告。各地也要确定重点调度单位,建立重点调度制度,落实监控值守措施。
国庆保障期间,各级质监部门要坚决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每日17时之前向省局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重大事件随时上报 ,值班表在9月20日前报省局。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华兵 0551-3356082